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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大理州人民医院(云南省滇西中心医院)第一批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5-09-26 18:09:38

  

2025年大理州人民医院(云南省滇西中心医院)第一批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5年大理州人民医院(云南省滇西中心医院)第一批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来源:大理州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226 次 日期:2025-09-25 10: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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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大理州委办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苍洱人才“霞光计划”推动新时代大理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意见》(大办发〔2019〕82号)、《大理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激励办法(试行)》(大组通〔2022〕22号)等相关规定,按照《大理州人民医院(云南省滇西中心医院)长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方案》,现开展大理州人民医院(云南省滇西中心医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具体岗位及岗位条件见《大理州人民医院(云南省滇西中心医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报名提供的材料:报名人员填写《大理州人民医院(云南省滇西中心医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大理州人民医院(云南省滇西中心医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3),携带报名表、承诺书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经历业绩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至大理州人民医院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下关人民南路35号大理州人民医院8号楼(行政办公楼)三楼人力资源部。

  报名结束后,由大理州人民医院(云南省滇西中心医院)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数和急需紧缺程度,综合考虑专业水平、学历学位、获得奖励、经历业绩等因素,确定符合报名条件人选。存在报名资料不全、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等情形的,不予通过。

  考核工作由大理州卫生健康委牵头,大理州人民医院共同组织实施,根据引进岗位报名人数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

  方式一: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小于3:1的岗位,采用直接面试考核(大理州人民医院人才引进评审专家评议)形式对应聘者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测评。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

  方式二: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大于或等于3:1的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两项考核程序。笔试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开展,主要对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或技能)素质、基本能力进行测评。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笔试结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所报考岗位招聘人数3:1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面试考核采取大理州人民医院人才引进评审专家评议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

  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折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

  采用考核方式一的,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采用考核方式二的,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开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引进程序,因参检人员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岗位,按综合成绩(采用考核方式一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开展,考察采取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首次入职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1年试用期。引进人才办理入职前与单位签订协议,需承诺在单位连续、全职工作服务不少于8年(含试用期,距退休年龄不足8年的服务期至退休之日止)。

  (一)待遇保障。符合大理州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按照《大理州委办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苍洱人才“霞光计划”推动新时代大理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意见》《大理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激励办法》《大理州“一事一议”支持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同步开展大理州“霞光人才”引进工作,优先纳入大理州高层次人才管理,并对应享受相关待遇;符合大理州人民医院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按《大理州人民医院人才引进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版)》相关规定,纳入大理州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管理,并对应享受相关待遇。

  (二)编制保障。对引进的人才,优先在州人民医院(云南省滇西中心医院)现有空缺事业编制内调剂解决,如没有空缺编制,采取周转编制的方式予以保障。

  (三)岗位职数。对上述引进的高级职称人员,其职称聘任不占用医院高级岗位职数。

  (一)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须自觉遵守回避规定、遵守考试纪律、遵守保密规定,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进行处理。

  (二)引进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引进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期间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注意途中安全,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安全问题,自行承担责任。

  (三)本次人才引进有关事宜将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登载。报考人员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其他未尽事宜,请在工作时间内与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大理州人民医院联系。

  附件1:大理州人民医院(云南省滇西中心医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附件2:大理州人民医院(云南省滇西中心医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3:大理州人民医院(云南省滇西中心医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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